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发挥高水平教师在本科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现决定启动第九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表彰在教学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成就显著、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开拓创新能力强、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教学骨干。
二、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已获前八届校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含正副职,不含教学院系负责同志),原则上不接受参评。
第九届校级教学名师拟评选表彰10名优秀教师,授予“中山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和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师德和职业操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具有15年(含)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在我校工作10年(含)以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能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3个学年度(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14日)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每学年不少于108学时(不含各种系数、组数等,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三)具有系统、成熟的教育理念,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教学方式注重以学生成长为中心,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升;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得到学生和同行的普遍认可。
(四)主讲课程有齐全且自己(或教学团队)研制的教学大纲、教案、备课笔记(讲义)、试卷、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文档,且有较高质量和特色,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五)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候选人主编出版教材;
2.候选人获得省级以上一流课程认定。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优先考虑课程思政教学效果好的专业课教师,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讲授专业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校级教学名师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限报1-2名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1名以上人选请排序推荐。
(二)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初审。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对申报者思想政治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学风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教学情况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审查通过及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候选人并予以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单位党委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同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一起按时报送教务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组织核查,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各单位经遴选、公示后向学校推荐,于6月8日-6月10日集中提交推荐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含PDF扫描件和WORD文档;纸质版请各教学单位存档备查)。逾期申报者,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份数 |
1 |
所在院系正式推荐公文 |
所在院系红头纸打印,加盖院系公章 |
每个院系1份 |
2 |
二级党组织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 |
院系党委书记签字,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 |
每人1份 |
3 |
《中山大学第九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 |
加盖院系公章,拟推荐1名以上人选请排序推荐 |
每个院系1份 |
4 |
《中山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
院系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
每人1份 |
5 |
候选人近3个学年(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教学情况清单(附件3) |
院系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
每人1份 |
6 |
能够集中反映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 |
需附目录并按顺序装整合成PDF文件 |
每人1份 |
(四)学校组织评审遴选。教务部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聘请相关专家组建学校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对拟获奖人选予以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文公布,并在全校范围进行表彰;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教务部组织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审议及认定,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
(五)联系人:周卉,电话:020-84112349,邮箱:zhouh27@mail.sysu.edu.cn,地址:广州南校园415栋生物楼311室教务部质量处。
教务部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