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欠费学生2019学年第1学期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18]17号)第五章第二十五条,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未在缓交期限内缴清欠费的学生,“不予注册、选课和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登记” ,教务系统将7月5日对欠费(学费、住宿费、留学生医保费)学生实行选课的限制,请欠费同学尽快缴清相关欠费,以免影响选课。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