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做好我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及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留金选〔2019〕52号),2019年我校共有24个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注意事项
1.资助项目选派规模、选派专业、留学单位等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并确保各项目选派学生能按照要求派出,否则将影响项目的继续资助。
2.请各项目执行单位加强与外方合作学校的沟通,确保获批项目顺利执行。
二、项目选拔推荐注意事项
1.各项目候选人网上报名时间为:第一批2019年5月11日—5月31日;第二批2019年9月15日—9月30日(学生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各项目执行单位分别于4月25日前(第一批)、9月4日前(第二批)将“中山大学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见附件3)、公示文件、院系遴选情况说明(以院系公函形式说明遴选流程、选拔标准等内容)交教务部,院系党委审批后的学生政审申请表统一交学工部(模范村523栋104室董丽丽老师,表格见附件4),学校将进行审核公示;于5月20日前(第一批)、9月23日前(第二批)将含院系审核推荐意见的学生申请材料(由学生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人网上申报指南”,先行准备书面材料,学生完成网申后打印所有申请材料交院系审核,由院系填写推荐意见,1式1份,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1)交教务部,学校将在学生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系统审核和提交材料。
2.学生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在线提交国外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和外语合格证明,邀请信应包括以下内容:候选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请根据外方学制及假期等在学习安排上做好衔接,保证留学期限切实可行)、留学专业或学习方式(如课程学习/实习/毕业设计等)、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请各项目执行单位注意提前和合作院校沟通确认。
3.请各项目执行单位做好项目宣传工作,确保被推荐人选在网上报名前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②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⑤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⑥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笔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4.各项目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的专业及规模进行选拔推荐,如项目2019年无法执行,请提前报告学校。
5.按照学校最新规定,公派项目推荐公函必须先提交请示,校领导同意后,再启动发文程序。由于审批环节增加,推荐公函申请时间将加倍。为了保证有足够时间办理推荐公函,院系遴选流程的时间只能压缩。希望各院系体谅并严格按照新的时间截点提交相关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根据学校对公派项目遴选要求,从本学期起,所有申请公派项目的学生在遴选环节必须通过政审。请各院系在遴选过程中注意安排政审这一环节。政审材料需经院系党委确认,学工部审核(详见附件4)。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2407;邮箱:lihaish@mail.sy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