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组织开展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暨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8〕308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估和常态监控机制,现结合教育部、广东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采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组织开展我校2017学年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暨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本次向各教学单位征集的教学状态数据主要包括教职工任教信息、课程与教材、本科生交流、实验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毕业综合训练、本科生的学习成效、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信息表。数据报表及填报说明具体见附件1,建议院系统筹组织教务、学工、人事、外事、实验室管理等部门和相关教师填报。 
      数据的统计时间要求一般分三种,分别是自然年、学年和时点。本次采集时,自然年指2017自然年(即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指2017学年(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8年9月30日)。具体各个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与要求请按填报说明执行。 

(二)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围绕人才培养的各项关键要素,着眼本科教育教学全过程,撰写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告的基本内容须涵盖院(系)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专业及课程等教学内涵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等方面。为突出质量成效,报告须将有关统计数据图表与文字分析互相印证,重点列举教学建设、教学改革进展及其典型案例,阐述该学年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目标和达成情况。报告提纲参见附件2。

(三)具体工作安排 
       2017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和质量报告的编报工作将关系到院(系)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绩效考核、专业办学质量评估和下阶段本科教学改革、建设等的相关政策,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材料客观、真实与准确。学校还将组织进行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汇编与发布。
       请各相关单位在10月31日前提交数据报表,11月8日前提交质量报告,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需主管教学领导签字、院系加盖骑缝章。
       教务部统筹联系人:综合办公室李老师,电话:84112339,邮箱:jwbzhk@mail.sysu.edu.cn,地址:广州南校园生物楼(415栋)西梯227室。
       各分项数据采集联系人:详见每张报表的填报说明。

附件:1. 中山大学本科教学单位2017学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报表
           2.中山大学本科教学单位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

教务部
201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