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户口迁移至香港/澳门,证件类型更改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如何向教务部申请信息变更?

在校期间因姓名变更,户口迁移至港澳、国际生护照到期等导致证件号码变更的,请及时向学校教务部提交相关材料,由教务部上报并审核通过后,才会更新学信网和教务部系统的相关信息。届时学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等才会采用学生变更后的信息。

 

学生户口迁移至香港/澳门,证件类型更改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学生在公安机关完成户籍变更手续,领取新证件后,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 中山大学学生信息更改申请表(所在院系审核后签字盖章)

2. 迁出证明(盖有出入境或公安局公章的证明)

3. 户口注销证明(或带有注销字样的户口本复印件)

4.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

5. 港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

 

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由所在院系核查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是否与原件相符并签字盖章。整份材料扫描成PDF由院系发送至联系人邮箱(jwbxjk@mail.sysu.edu.cn),初审后再交纸质版。

集中受理时间:每年4月、10月

办理地址:中山大学教务部(南校园第三教学楼415室)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