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结业?
发布日期:2023-09-21
在毕业审核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但是没有办理延读的,按结业办理,发给结业证书:
(一)修完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未达到毕业学分,但取得毕业规定学分三分之二的;
(二)处分未解除的;
(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的。因病或残疾学生,凭校区(园)门诊部或者指定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者,不受本条件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