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毕业的学生,怎么开具交流学习证明?

已毕业学生请先联系原所在院系,经院系审核交流信息无误后,致函教务部提出开具交流学习证明的申请;教务部复核后开具证明,学生可到教务部领取。学院来函应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姓名、学号、年级专业、联系方式等)、交流学习信息(交流院校、交流时间等)及开具证明的用途。来函需盖院系公章,可纸质版交至教务部,也可以扫描发送邮件至jwcjlk@mail.sy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