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交流生】学生个人如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项目?
发布日期:2024-03-21
一、受理范围
受理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受理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无需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的国家公派项目。
二、工作安排
1 受理流程:学生个人申请—所在院系审核推荐—学校公示报送
2 受理时间:为确保在留基委规定时间内报出公函,各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留基委要求的公函报送截止时间前10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3 应提交材料:
(1)院系推荐函(OA提交,模板见附件1)
(2)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3)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附件3)
(4)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导出PDF版,院系需线下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另附推荐意见word版)
(5)成绩单及四分制成绩证明(USC可自助打印)
(6)相应项目要求的申请材料
上述材料除第1项通过OA提交,其余材料由院系汇总审核后,电子版发jwcjlk@mail.sysu.edu.cn,纸质版交至教务部(南校园262栋405)。
以上材料经教务部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函至留基委,最终录取名单由留基委评审确认。
相关附件请登录教务部网站,在“办事指引-学生业务Q&A-教务管理-国际化学习- 学生个人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项目”处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