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2017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课、排课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7〕296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学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结合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规律,学校决定于2017年10月30日至12月25日开展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排课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一、相关规定
1、开课、排课依据: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制定开课计划,开课计划必须与培养方案中所列的本学期课程完全对应,不得有出入。开课计划是排课的唯一依据,未纳入开课计划的课程,后续不得单独排课。
2、排课时段:排课周次为第1-9周和第11-19周,第10周和第20周为考试周,考试周期间全校停课。各开课单位按照“中山大学上课时段设置一览表”排课(见附件1)。上午从第1节(08:00)开始排课,下午从第5节(14:20)开始排课,晚上从第9节(19:00)开始排课。为整合和优化全校课室资源,总体上须遵循全周(周一至周五)全天(各个上课时段)均匀排课原则,不能将课程集中安排在一周中的某一两天,也不能将课程集中安排在一天中的个别时段,不按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排课。
3、排课规则:所有理论课(含公选课)只能2节连排,不能3节连排。周学时大于2的课程必须间隔48小时排课。课程的周学时不能超过学分的两倍(实验课程除外)。公共课排课原则上整段安排,给专业课留出相对较多的时间。
4、排课模式: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排课模式(见附件2),如一部分课程集中安排在第1-9周上课,必须有另一部分课程集中安排在第11-19周上课,这两部分课程所占比例相当。
5、排课数据:排课数据是一系列教学数据统计的重要依据(如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评教、课酬发放、授课交通补贴核算、院系业绩津贴核算等),也是学校落实“三个一”工程听课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数据的准确性,如排课数据有失实或遗漏,责任由教学单位自行承担。
二、组织实施
(一)整体日程安排
制定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使用全面学分制教务系统(网址:http://uems.sysu.edu.cn/ccms/),排课使用东软本科教务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jwglxt/ 或 http://uems.sysu.edu.cn/jwglxt/)。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相关事项如下:
1、本学期第9-10周(10月30日至11月10日),各教学单位检查本单位各在读年级的教学计划(深圳校区新建学院需录入2017级整体培养方案),确定各专业教学班修读对象,并生成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开课计划由教务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排课。
特别提醒:各教学单位录入开课计划时,对于需要校内其他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含公共必修课、数理化生平台课),设置开课单位时,按拟开课单位录入(比如,需要数学学院开设的课程,开课单位请设置为“数学学院”)。
2、第11周(11月13日至11月17日),教务部根据各教学单位制定的开课计划(即院系课程需求清单),按照开课单位梳理出各教学单位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任务清单,并下发给课程开设单位确认和执行。
3、公共必修课开课单位须于本学期第11-15周(11月13日-12月12日)确定所负责公共课程的具体上课时间,并及时公布给其他有关公共课开课单位和专业课开课单位。
4、专业课开课单位须于本学期第15-17周(12月13日-12月29日)确定专业课具体上课时间,并将所开设课程录入教务系统。需录入教学进度表的单位可在第15周开始录入,第20周完成。
5、所有开课单位须于12月30日将本单位课程表提交主管教学领导审批,确认后,负责向师生正式公布,以确保选课工作于第18周按时开展,从而完成本次系统排课工作。
(二)联系方式
1、培养方案录入及开课计划制定方面的问题,可联系教务部计划处杜清磊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2341;排课管理方面的问题,可联系教务部教务管理处杨捷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2352;系统相关技术问题,可联系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徐建勇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5520。
2、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后期临床课程排课由教务部临床教学科负责协调。
3、请各教学单位按所属校区(校园)将课程安排表发至教务部审核,以便安排上课地点:
广州校区南校园:许世曦老师,电话020-84112350,邮箱jwcecb@mail.sysu.edu.cn;
广州校区东校园:李琳老师,电话020-84112347,邮箱lilin29@mail.sysu.edu.cn;
广州校区北校园:谢宗江老师,电话020-87331247,邮箱xiezj@ mail.sysu.edu.cn;
珠海校区:崔恒波老师,电话0756-3668125,邮箱cuihb@ mail.sysu.edu.cn。
三、注意事项
1、为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使学生尤其是低年级本科生尽早接受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教学名师、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生专业基础课程。
2、关于合班上课。(1)相同课程编码、相同课程属性、不同专业的课程合班上课,只需在教务系统上生成一条排课记录,对已生成的教学班可执行“合班”操作;(2)相同课程名称、不同课程属性、不同专业的课程合班上课,要在教务系统上生成多条排课记录,然后执行“合班上课”操作;(3)不同课程名称的课程不能采用合班上课形式,必须独立开班。
3、多位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应将每位教师对应的上课周次如实列出,在“上课时间地点”列表中分多条记录录入(或按“教学进度表”操作录入)。
4、关于实验课排课。实验课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各院系须高度重视实验课程排课工作,根据各专业特点考虑实验课的排课时段。
5、关于课程表调整。鉴于教学活动的严肃性,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在新学期第1-2周内,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课程,开课单位须以公函形式(主管教学领导签署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部批准。在开学两周后课程表一律不得变动。
6、关于调停课。新学期第1-2周,不允许调停课。任课教师不能以开会为由申请调停课。其他原因教师确实需要调停课,应提前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调停课申请,再打印出来请主管教学领导签署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院系教务员报送教务部批准。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随意调课、停课者,作为教学事故处理。调停课次数纳入院系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7、由于我校是多校区多校园办学,请公共必修课开课单位顾全大局,积极与专业课开课单位协商课程安排,专业课开课单位如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应及时主动地与公共必修课开课单位沟通,使本次排课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中山大学上课时段设置一览表
2、中山大学理论课程排课模式
3、中山大学2017学年第二学期排课日程安排表
教务部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