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2017学年春季学期赴境内外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为进一步开拓本科生国际视野,促进学生对跨校交流学习形成整体规划,现将我校2017学年春季学期本科交流项目申报及学生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根据中山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等高校合作培养本科生的协议,我校拟派出256名优秀本科生参加58个交换生项目,于2017学年春季学期赴相关合作高校交流学习。根据项目需求,本次遴选分为五个批次进行,每批次包含的项目信息,请查阅中山大学2017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交流项目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1)。每批次的报名截止时间如下:
序号 |
项目批次 |
项目数量 |
学生报名截止日期 |
院系推荐截止日期 |
1 |
第一批次 |
4 |
9月5日(星期二) |
9月7日(星期四) |
2 |
第二批次 |
6 |
9月12日(星期二) |
9月14日(星期四) |
3 |
第三批次 |
21 |
9月26日(星期二) |
9月28日(星期四) |
4 |
第四批次 |
17 |
10月10日(星期二) |
10月12日(星期四) |
5 |
第五批次 |
10 |
10月17日(星期二) |
10月19日(星期四) |
二、遴选程序
1. 报名条件及项目详情
项目主要面向2015、20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有意向报名的学生需达到交流学校的申请要求方可报名,报名条件及项目详情请浏览项目介绍,查询路径:“教务部旧主页(http://202.116.65.118/)—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项目介绍”。
2. 志愿填报
为增加学生选择,避免报名扎堆的现象,每位学生每批次最多可以填报5个志愿。在网上报名环节,请在“交换学习申请”栏目中首行,清晰注明志愿序,例如“我将XXXX(高校名称)作为第一志愿”,否则申请按无效处理。
3. 报名方式
学生报名截止日期由各学院(系)决定,但不得迟于本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学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在《本科教学类项目管理服务系统》(http://202.116.65.196/)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提交视为弃权。学生纸质报名材料由各学院(系)决定是否需要。
4. 院系推荐
请各院系在《本科教学类项目管理服务系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以申报学校为单位进行推荐汇总,并对推荐学生进行排序,院系可自行决定是否将学生的志愿序作为排序因素。完成汇总排序后,请将推荐名单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教务部交流合作科,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5. 教务部审核
项目审核的顺序由教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审核某一所学校的申请时,优先考虑达到遴选要求,且将该校作为第一志愿的学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学生需慎重填写志愿,一旦被录取,其它志愿停止审核,因个人原因拒绝参加交流者,将取消其今后校级交流项目的申报资格。教务部对遴选拥有最终解释权。遴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6. 名单确认
经院系初审推荐、学校遴选,根据交流学校接收名额,最终确定交流名单,教务部统一发文以学校名义向合作高校推荐,被推荐人根据要求向合作高校提交申请材料,经合作高校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部分合作高校可能会对接收名额进行临时调整,派出名单将根据合作高校最终审核结果而定。
三、推荐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交换生推荐工作,于每批次项目的院系推荐截止时间前,报送《中山大学赴境内外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部交流合作科(南校园生物楼西梯227室)。
附件:1.中山大学2017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交流项目信息一览表
2.中山大学赴境内外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彭芳,84112340,邮箱:jwbjlk@mail.sy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