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统计2016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教务〔2017〕178号
各教学单位:
2016学年已结束,为及时统计本学年全校专任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为课堂教学管理提供准确的教师授课信息,为相关制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从而促进本科教学管理,教务部拟于近期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统计2016学年本单位专任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1、统计时段和统计对象:本次统计的时间范围含2016学年的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统计对象含全校所有专任教师(教师系列专任技术职务的)。
2、工作量界定: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的是我校教师为完成我校在籍本科学生培养方案所设定的本科教学任务所做的所有工作,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含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含见习、实习等),指导课程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设计)。因此,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包括理论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实验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含实习、见习等)和指导论文工作量(含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
3、工作量核算标准:工作量核算严格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相关要求执行(见附件1,该内容截取自学校内部文件,请内部参阅,勿外传)。
4、开展形式:本次教学工作量统计采取教学单位自行核算审核、教务部核定的形式开展。教学工作量统计数据以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时、周数和上课学生人数与分班情况为计算依据,以从本科教务系统导出的《2016学年本科课程排课明细表》为数据来源进行参考核定(见附件2)。
二、具体安排
1、工作量统计填报
1)各教学单位组织填写《中山大学2016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师个人填报表)》(见附件3),教师本人须签名确认,此表院系收集保管,随时备查。
2)各教学单位汇总统计《中山大学2016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院系填报表)》(见附件4)。
2、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8月2日前将《中山大学2016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院系填报表)》(见附件4)纸质版加盖单公章,报至教务部教管管理处(南校园415栋生物楼西梯222室),同时将附件4电子版填报表发至以下邮箱:jwbjwk@mail.sysu.edu.cn。
有关教学工作量及填报咨询,可联系教务部教务管理处教务管理科肖老师(84112348/13668925018,7月25日前)、李老师(39332176/13570586429,7月26日及后)。
教务部
2017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