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组织申报境外实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2
教务〔2017〕114号
教务部关于组织申报境外实习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实践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际动手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实习实践教学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境外实习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境外实习教学项目的经费是对院系教学业务费的补充。即按照院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必须开展的境外实习教学,且院系教学业务费又不足以支持的,可进行境外实习教学项目的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境外实习项目的申请必须以院系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结合境外实习项目的特点进行申报,实习内容必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并有相关的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支撑。
(二)、申报方式与评审工作流程:
1.请下载《中山大学2017年境外实习教学项目申请表》(附件1)填写,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2.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研究后,确定立项项目。
请各单位在2017年5月2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jwbsjk@mail.sy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黎彪;联系电话:84111548。
地址:南校园中山楼202-1。
附件:中山大学2017年境外实习教学项目申请表
教务部
2017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