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完善本科教务系统2016学年排课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本科教学运行,稳定教学秩序,规范课程教学管理数据,为课堂教学督查、教师工作量核算、教学数据采集等课堂教学管理提供准确的课程教学信息,教务部拟于3月15日-3月28日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完善本科教务系统2016学年排课数据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3月16日-3月22日,教学单位补充完善阶段。

此阶段,各教学单位补充、完善教务系统2016学年(含2016学年第一学期和201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数据,要求:

1、删除2016学年实际未开设的课程,确保课表没有冗余课程。

2、确保所有课程的各项排课信息齐全、准确。课程排课信息主要包括:开课单位,排课单位,教学班号、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所在单位、职称、工资号,上课时间和地点,课程类别,学分,总学时,选课人数,修读对象。注意:任课教师不能有遗漏;少数实践实习实训类课程、学年论文等因确实无法录入上课时间或地点的,或毕业论文等确实无法录入教师姓名的除外。

3、如同一门课程有多位教师上课,且每位教师有安排不同的上课时段,请务必将每位教师与其上课时段一一对应,同时确保修读对象与任课教师一一对应(特别是实验课程)。

第二阶段:3月23日-24日,教务部统计阶段。

此阶段,教务部负责导出2016学年各教学单位开课课程信息明细表,统计各教学单位2016学年上课教师名单,并发给教学单位核对。

第三阶段:3月25日-3月28日,教学单位反馈认定阶段。

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完善教务系统排课数据的工作,如实核对,及时修改或补充相关课程信息。各教学单位须于3月28日前反馈以下三种材料:(1)本单位2016学年课程信息明细表;(2)本单位2016学年上课教师名单;(3)本单位2016学年未上课教师名单(仅统计专任教师系列)。

材料(1)、(2)在教务部发给院系核对的材料基础上核对、修改、认定,材料(3)需要各教学单位自行补充。具体反馈材料及其反馈模版,教务部将于本项工作第二阶段另行通知。

以上反馈材料须以邮件形式反馈给教务部教务管理办公室教务管理科,邮箱:jwcecb@mail.sysu.edu.cn,联系人:许世曦老师,电话:84112350。

 

教务部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