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语言、社会与文化》等27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经费划拨与建设管理的通知

中大教务〔2016〕201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为加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建设,确保通识教育课程质量,现就有关课程建设经费划拨与管理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划拨标准与方式

  学校将对2016年度第一学期经评审已批准立项并开课的《语言、社会与文化》等27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进行立项资助,并向每门课程的负责人拨付3万元的建设经费。

  为建立动态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机制,本批立项课程分两次拨款:立项开课后每门课程先划拨第一期经费,详见附件1;经费将直接划拨到课程负责人,相关支出范围请严格参照《中山大学本科其他教学专项经费暂行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14〕12号)执行并确保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合理安排经费开支的进度。开课后学校通识教育专家委员会将以多种方式组织对课程的评估审核,课程审核合格后将补拨第二期经费,审核不合格的课程将不再作为核心课程开设。

  二、课程建设的要求与管理

  接受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经费的立项课程应确保连续三年开课。

  为加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的过程和目标监控,请2016学年第一学期已立项开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上交课程建设承诺书(附件2)及教学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到通识教育部邮箱。课程建设承诺书将作为后续建设投入的重要依据;教学工作总结报告是授课教师对所授课程的自我评估,将作为课程评估审核的重要参考。

  请各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组织高水平的教师参与学校通识教育课程的建设,优先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提供助教,保证课程建设的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通识教育部联系人:黄琳、龙莉,联系电话:84110563,84110561,电子邮箱:sysuge@mail.sysu.edu.cn

 

  附件:1.201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立项资助名单

      2.中山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承诺书 

     

 

 

         中山大学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