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2016学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大学等港澳台、澳洲和美国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教务〔2016〕210号

教务部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2016学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大学等港澳台、澳洲和美国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交流生的遴选机制,充分利用交流资源,拓展本科生视野,促进本科生对交流学习形成整体规划,我校计划分片区对交流项目候选人进行整体遴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根据中山大学与台湾大学等高校合作培养本科生的协议,2016学年春季学期,我校拟派出95名优秀本科生前往下列32所高校交流学习,时间为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

由于我校与交流学校学生交换量不等,交流学校可能会对接收名额进行调整,使得每学期向各交流学校实际派出的学生人数,少于计划派出名额,甚至出现交流项目暂停的情况,所以,本遴选仅作为推荐学生的依据,推荐结果应视交流学校最终名额而定。

序号

合作高校

项目类别

计划派出名额

我校拟派出院系

报名截止

日期

院系推荐

截止日期

1

台湾清华大学

第一批次

1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

台湾大学

第一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3

台湾台北大学

第一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4

台湾交通大学

第一批次

3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5

台湾大学访问学生计划

第一批次

5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6

香港城市大学

第一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8日

9月19日

7

香港大学

第一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8日

9月19日

8

澳大利墨尔本大学

第一批次

1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9

台湾东吴大学

第二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10

台湾辅仁大学

第二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8日

9月19日

11

台湾师范大学

第二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12

台湾科技大学

第二批次

3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13

台湾中正大学

第二批次

4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14

台湾政治大学

第二批次

5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15

台湾中山大学

第二批次

5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16

台湾清华大学自费

第二批次

6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17

香港岭南大学

第二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18

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

第二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19

台湾暨南国际大学

第三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0

台湾世新大学

第三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1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

第三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2

台湾中央大学

第三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3

台湾中原大学

第三批次

3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4

台湾铭传大学

第三批次

4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5

台湾东海大学

第三批次

5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6

台湾逢甲大学

第三批次

5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7

台湾中兴大学

第三批次

5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8

台湾实践大学

第三批次

6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29

香港浸会大学

第三批次

2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30

昆士兰科技大学

第三批次

0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31

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

第三批次

5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32

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

第三批次

1

面向所有学院相关专业

9月19日

9月20日

 

二、遴选程序

1.报名条件及项目详情:项目主要面向2014、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有意向报名的学生需达到交流学校的语言要求方可报名,报名条件及项目详情请浏览项目介绍,查询路径:“教务部旧主页——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国外——项目介绍”。

2.志愿填报:根据历年报名情况,将同一批高校又分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为了增加学生选择,避免报名扎堆的现象,每位学生最多可以填报7个志愿,其中第一批次学校2所、第二批次学校2所,第三批次学校3所。在网上报名环节,需要在“交换学习申请”栏目中,清晰注明志愿序,例如“我将台湾铭传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否则申请按无效处理

3.报名材料及方式:报名材料请见项目介绍,访问路径:“教务部旧主页——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国外——项目介绍”。学生报名截止日期由各学院(系)决定,但不得迟于本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学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照项目介绍指引在《本科教学类项目管理服务系统》(http://202.116.65.196/)完成网上申请,并将所需纸质材料交给各个院系负责教务工作的老师,逾期提交视为弃权。

4.院系提名:各院系以申报学校为单位进行推荐汇总,需对推荐学生进行排序,院系可自行决定是否将学生的志愿序作为排序因素。完成汇总排序后,将推荐名单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交流合作科,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推荐名单汇总表下载路径:教务部主页——下载中心——中山大学赴国(境)外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院系用)。(http://jwc.sysu.edu.cn/download

5.教务部审核:项目审核的顺序由教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审核某一所学校的申请时,优先考虑达到遴选要求,且将该校作为第一志愿的学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学生需慎重填写志愿,一旦被录取,其它志愿停止审核,因个人原因拒绝参加交流者,将取消其今后校级交流项目的申报资格。教务部对遴选拥有最终解释权。遴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6.名单确认: 经院系初审推荐、学校遴选,根据交流学校接收名额,最终确定交流名单,教务部统一发文以学校名义向合作高校推荐,经合作高校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邮箱地址:jwcjlk@mail.sysu.edu.cn

教务部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