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教务〔2016〕184号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教育部审核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为更好地保障我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经研究,拟请各院系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要求”作进一步的凝练,并作为9月4—5日学校“迎评促建”汇报会的参考材料。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要高度契合,并体现专业特色。

        二、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的文本格式,建议在培养规格和要求的文本中,把知识、素质和能力的要求细化成若干小点,用“1.……2.……3.……4.……”格式列出,培养规格和要求的字数建议在400字以内。

        三、知识、素质和能力的各个小点要与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分别对应,体现课程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要求的符合度,建议用“通过……课程的训练”或“在……课程中,培养(训练)学生的……能力”的方式来表达。

        我们将把梳理后的凝练建议单独发送到院系分管教学副院长邮箱,请各院系在8月31日前,将凝练完善后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提交教务部,联系人:黎贞安、杜清磊,联系电话:39332174、39332221,邮箱:jwcjyk@mail.sysu.edu.cn

 

 

教务部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