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5
教务〔2016〕137号
教务部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批准,同意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曹秉璋等306位同学延长在校学习年限以完成主修专业课程,同意王佳璐等132位同学延长在校学习年限以完成双专业、双学位课程,请有关单位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