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做好2019年12月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使今年12月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并认真按照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1.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的毕业审查由开设院系负责,辅修证书由学生所属院系负责发放,双专业、双学位证书由开设院系负责发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开设院系要及时和学生主修专业院系做好沟通工作,未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者,不予发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证书。
2.2019年的毕业资格审查,对公共选修课程中的核心通识课程和一般通识课程所修学分不做分类审核,只审核公共选修课程所修的总学分。
3.对符合毕业的联合培养学生,有关院系需提前做好毕业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4.考试作弊学生若考试作弊行为发生在《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中大教务〔2015〕138 号)实施之前,按照“中大教务〔2012〕49号”文件执行,即满足条件者,可以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考试作弊行为发生在《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中大教务〔2015〕138 号)实施之后的学生,不得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5. 请各学院(系)按照日程安排表开展相关工作,并提交中山大学申请毕业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9年12月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日程安排表
2. 中山大学申请毕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院系用)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2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