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第八届教学成果奖奖金发放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107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公布我校第八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中大教务〔2017〕91号)等有关文件,学校将向第八届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相关获奖者发放奖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获得第八届省级教学成果奖
省厅给予奖金奖励(不扣个税):特等奖5万元/项,一等奖2万元/项,二等奖1.25万元/项;
学校配套奖金(须扣个税,下列为税前金额):特等奖3万元/项,一等奖3万元/项,二等奖0.75万元/项;
上述合计(按上述合成比例扣税):特等奖8万元/项,一等奖5万元/项,二等奖2万元/项。
二、获得第八届校级教学成果奖
学校给予奖金奖励(须扣个税,下列为税前金额):
一等奖1万元/项,二等奖0.5万元/项。
三、具体奖金分配方案报送事宜
请获奖成果项目第一完成人组织团队成员按实际贡献情况确定具体的奖金分配方案。获得多个级别奖励的项目,请分别按对应级别及其金额制定奖金分配方案。请获奖成果项目所有成员在《教学成果奖奖金分配方案》(附件1)中签字确认,交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汇总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在6月15日前,组织完成各相关项目的奖金分配方案并汇总填报《教学成果奖奖金分配方案汇总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连同各获奖成果项目的《教学成果奖奖金分配方案》(附件1,签名纸质版)报送教务部,同时发送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
教务部汇集各项目分配方案后,将统一报由学校核算中心审核及发放奖金。
联系人:丘小珍、王湘君,电话:84112404、84112325,邮箱:jwbzlk@mail.sysu.edu.cn。
附件:1、教学成果奖奖金分配方案
2、教学成果奖奖金分配方案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