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2019学年秋季学期赴境内外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教务〔2019〕36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中山大学与日本神奈川大学、韩国延世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和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等高校合作培养本科生的协议,我校拟派出184名优秀本科生参加35个交换生项目,于2019学年秋季学期赴相关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需求,本次推荐分为四个批次进行,每批次包含的项目信息,请查阅中山大学2019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交流项目信息一览表(附件1)。每批次的报名截止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批次
项目数量
学生申请截止日期
院系推荐截止日期
1
第一批次
5
3月17日(星期日)
3月19日(星期二)
2
第二批次
13
3月28日(星期四)
3月29日(星期五)
3
第三批次
8
4月11日(星期四)
4月12日(星期五)
4
第四批次
9
4月25日(星期四)
4月26日(星期五)
 

二、申报程序

1.报名条件及项目详情

项目主要面向2017级和2018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有意向报名的学生须达到交流学校的申请要求方可申请,报名条件及项目详情请仔细查阅项目介绍,查询路径:“教务部旧版网站(http://202.116.65.118/)—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项目介绍”。

2.报名方式

符合项目要求的学生,请在《本科教学类项目管理服务系统》(http://202.116.65.196/)进行报名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人可按时间节点申请不同批次的项目,但在每批次项目内最多填报3个志愿。在系统报名时,请在“交换学习申请”栏目首行,清晰注明志愿序,例如“我将XXXX(交流学校名称)作为第一志愿”,每个志愿分别对应一份申请表。请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提交报名申请,逾期视为弃权。学生纸质报名材料由各院系决定是否需要。

3.院系推荐

请相关院系在《本科教学类项目管理服务系统》按批次和交流学校分别审核学生申报材料。以申报的交流学校为单位进行推荐汇总,并对推荐学生进行排序,于每批次项目的规定时间提交《中山大学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逾期不报者视为无推荐人选。

4.学校评审

教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按批次组织项目评审。在审核某一个交流项目的申请时,优先考虑达到申请要求,且将该校作为第一志愿的学生,择优推荐。学生需慎重填写志愿,一旦被录取,其它志愿及后续批次停止审核。通过评审后因个人原因拒绝参加交流者,将取消其今后各类交流项目的申报资格。教务部对评审拥有最终解释权。学校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5.名单确认

经院系初审推荐、学校评审,根据交流学校接收名额,最终确定交流名单,教务部统一发文以学校名义向合作高校推荐,被推荐人根据要求向合作高校提交入学申请材料,经合作高校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部分合作高校可能会对接收名额进行临时调整,派出名单将根据合作高校最终审核结果而定。

三、推荐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交换生推荐工作,于每批次项目的院系推荐截止时间前,将《中山大学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务部学籍管理科,地址:南校园生物楼220室,邮箱:jwbjlk@mail.sysu.edu.cn

 

附件:1.中山大学2019学年秋季学期本科交流项目信息一览表

        2.中山大学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19年3月14日

(联系人:彭芳 联系电话:020-8411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