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申报和排课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8〕360 号
各学院、直属系、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以下简称“通识课”)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的知识体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现将2018学年第二学期通识课的申报和排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体系和课程需求
  我校现阶段的通识课体系含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简称“核心通识课程”)和通识教育一般课程(简称“一般通识课程”)。其中,核心通识课程实行立项制管理。
为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校计划开设约380门通识课(南校园约110门、北校园约30门、东校园约160门、珠海校区约80门)。
  
  二、课程开设要求
 (一)教务部会随此通知同时下达各教学单位分校区(园)通识课开课指标,请各单位收到指标后,敦促本单位教师申报课程。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附属医院为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确保课程开设质量。
 (二)核心通识课程的立项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内的核心通识课程必须连续3年开课。立项课程开课后,教务部将划拨部分建设经费,并将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及3年建设期满后对课程组织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剩余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
 (三)课程一经审批公布后不能随意变动,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改动的,任课教师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由所属院系的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部,方准予办理。
 (四)通识课开课门数将作为院系教学经费分配、院系综合绩效奖励、院系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请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高度重视。
 
  三、课程安排
  (一)各开课单位按照“中山大学上课时段设置一览表”排课(见附件1),课程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间时段开设(即9-10节),课程学分原则上控制在2学分及以内上课周数安排在第1-18周(第18周随堂考);或安排在第1-9周、11-19周(第10周停课,系统中不排课,第19周随堂考试)课程每周1次,每次2节。1学分课程上课周数安排在第1-9周(第9周随堂考)。
  (二)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业成绩”,因此,从2017学年起,通识课期末考试不及格需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安排的考核方式安排重考、考查。
 
  四、课程申报及审批
 (一)申报时间和申报网址
 申报时间:20181127日至127日。
 申报网址新本科教务系统https://uems.sysu.edu.cn/jwxt/)。
 
 (二)申报流程
   1、一般通识课程
   登录新教务系统申报课程(操作手册见附件2),系统中的课程细类选择 “一般通识课”。
   2、核心通识课程
  (1)已立项的核心通识课程
   登录新教务系统申报课程(操作手册见附件2),课程名称后需加“(核心通识)”,系统中的课程细类选择“核心通识课”;
  (2)新申报的核心通识课程
   登录新教务系统申报课程(操作手册见附件2),系统中的课程细类选择“核心通识课”。若课程最终审批为核心课程教务部将在课程名称后加“(核心通识)”。
   由于学校规范通识教育课程编码和完善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的需要,因此本次在新教务系统申报的课程(含过往已立项的课程)均需在新教务系统填写课程的开课信息和教学大纲(本次在教务系统完善教学大纲后下次申报课程不需再次填写课程的教学大纲)。开课单位在新教务系统审核课程时需对课程按编码说明进行编码(编码说明见附件3
  (三)课程审批
  1、请各开课单位系于2018年12月11日前在新教务系统上完成课程的初步审批工作,本次拟申报开设的课程,开课单位教务老师在新教务系统初审后还需主管教学领导在新教务系统审批。开课单位审批后在系统打印通识教育课程开课汇总表提交教务部
  2、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通识课(含核心通识课程和一般通识课程)进行遴选和审批。
  
  五、申报材料报送
  开课单位审核课程后需在新教务系统打印通识教育课程开课汇总表提交教务部教务管理处教务管理(南校园生物楼西梯222室),联系人:李美华,84112349。
 
  附件:1.上课时段设置一览表
     2.通识教育课程开课操作手册(新系统)
     3.中山大学课程编码说明
     4. 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通识课开课指标(另文下达)
 
                                                                                            教务部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