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需要由教务部盖合同专用章,流程如何?
发布日期:2023-09-21
如为本科实习教学基地协议书、学生实习三方协议、教材出版合同、课程建设合同,由教务部施用合同专用章。
流程如下:经办人从合同管理系统直接打印定稿合同(二维码清晰完整),先由校外单位办理签字盖章,再经校内承办单位负责人(合同管理系统定稿人)签字后,交至教务部相关业务处室复核,由教务部综合办公室在合同文本上施印(如合同签约方是教师本人(教材出版等),先由校外单位办理签字盖章,再经教师本人签字后,持合同文本和合同审批表交至教务部相关业务处室复核,由教务部综合办公室在合同审批表上施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