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做好本科交流及联合培养项目协议清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7〕282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为规范我校各类本科交流及联合培养项目协议的审批流程和管理,学校拟对现有项目作全面梳理,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此次清查对象为我校院系级各类本科交流及联合培养项目协议,清查内容包括协议管理情况以及现运行项目的签署和执行情况等。

二、材料报送

1.  报送要求: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报送材料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送至教务部交流合作科(南校园生物楼西梯227室);电子版发送至wyingz@mail.sysu.edu.cn;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4112374。

2.  报送材料:(1)《2017年中山大学本科交流及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2)自查情况报告(附件2);(3)协议复印件(中外文各一份);(4)协议相关审批材料。

 

    附件:1.2017年中山大学本科交流及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基本情况统计表

      2. 2017年中山大学本科交流及联合培养项目协议自查情况报告

 

          教务部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