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进一步制(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的补充通知
教务〔2017〕183号
教务部关于进一步制(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务部日前已发布了《教务部关于进一步制(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的通知》(教务〔2017〕123号),要求各教学单位于6月20日前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报送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根据学校巡视整改的要求,为了保证2017年秋季学期学校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务必组织于7月30日前完成2017年秋季学期由本单位开设的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制定工作,并经所在院(系)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和进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把关确认。
二、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以公函形式简要说明本单位编写与审议工作组织情况,并提交如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1)2017年秋季学期院(系)课程一览表,包含课程编码、课程中文和英文名称,并按照课程编码顺序排列;
(2)按课程编码顺序编排的课程教学大纲(中文版)和课程简介(中英对照)。
各单位2017年秋季学期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编制报送的情况将汇总报学校,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支撑材料。请各单位予以充分重视和严格抓好落实。
教务部联系人:周花、梁黎青、杜清磊
联系电话:84112344、84112392、84112341
附件:
1、《教务部关于进一步制(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的通知》
2、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3、实习大纲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4、课程简介基本格式和内容
教务部
2017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