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日期:2017-06-26
教务〔2017〕16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章第六十一条,经学校批准,同意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周前清等132位同学延长在校学习年限以完成主修专业课程,同意陈志艺等7位同学延长在校学习年限以完成双专业、双学位课程,请有关单位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年6月主修专业延读学生名单(第二批)
2. 2017年6月双专业双学位延读学生名单(第二批)
教务部
2017年6月25日
抄送:学生处、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核算中心、保卫处、图书馆、医院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