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征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
教务〔2017〕55号
教务部关于征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详见附件1),为服务和支撑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新工科教育领域的研究,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加快我校工科专业建设,现面向各院(系)征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选题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 主要研究内容:
新工科研究和实践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开展。主要内容分为:
(一)工程教育的新理念:结合工程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国内外工程教育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研究新工科的内涵、特征、规律和发展趋势等,提出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理念和思路。
(二)学科专业的新结构:面向新经济发展需要、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开展新兴工科专业设置、专业建设的研究与探索,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以信息技术等对传统工科专业进行更新升级。
(三)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在总结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CDIO(即涵盖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现(Implement)和运作(Operate),从产品研发到产品运行的生命周期)等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改革研究和实践。
(四)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在完善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新兴工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开展多维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
(五)分类发展的新体系:分析研究高校分类发展、工程人才分类培养的体系结构,提出推进工程教育办出特色和水平的宏观政策、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等。
(六)新工科建设的其他相关研究。
二 征集要求
(一)选题建议侧重于发挥我校学科综合优势,面向未来新技术
和新产业发展,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界整合,推动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开展综合性高校新工科研究和实践。
(二)各单位申报的选题建议应符合学校和本单位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发展规划。
(三)鼓励校内、校外不同单位基于实质合作的基础上自主整合申报意向,联合申报选题建议。
(四)选题建议力求简明扼要、具体明确。
三 申报方式及流程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提炼形成若干选题建议(数量不限),并填写《中山大学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选题意向表》(附件2)。
学校将根据征集的建议选题,视情况整合相近或相同的申报意向,综合形成学校层面的指南建议,按照要求向牵头高校申报。对于进入学校层面的申报选题意向,学校将在本科教学工程等相关项目立项时予以优先支持。
请各单位填写附件2(每个选题建议分别填表),于3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wbjhk@mail.sys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部计划与发展科,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南校园生物楼224室。
联系人:周花、杜清磊,办公电话:84112344,84112341。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
2.中山大学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选题意向表
教务部
2017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