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信息录入本科教务系统和校对事宜的通知

教务〔2017〕14号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订与修订工作的通知》(中大教务〔2016〕42号)、《教务部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教务〔2016〕184号),为了确保及时做好2016级各本科专业的教学安排,现将有关方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录入本科教务系统和校对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录入本科教务系统

(一)培养方案

目前本科教务系统中已经完成一部分培养方案的录入工作,但仍有部分未分流专业培养方案尚未录入,因此,请各院系对本单位未录入本科教务系统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梳理,并严格按照经本单位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学校审定的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录入,录入完毕后在2月22日前在系统中提交教务部审核,以便专业分流后阶段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课程信息

学校已于2016年组织各院系开展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制(修)定工作,根据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务系统课程信息的安排,请各院系根据制(修)定的课程简介,填写本科教务系统课程信息表(附件1)中本单位课程的授课语言、中文课程简介、英文课程简介、教材与参考资料等字段信息后报送教务部。

二、培养方案汇编稿校对

请各院系根据经本单位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学校审定的201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对培养方案汇编稿中本单位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另发)进行校对,校对中发现的问题,请写明并汇总,形成校对意见后报送教务部。教务部将在审核汇总和修正后,印刷正式版本并向各相关单位发放。

上述数据录入提交和材料报送的时间均为2017年2月22日前。本科教务系统课程信息表和培养方案汇编稿校对稿请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标题为:****学院(系)课程信息表+校对意见。

教务部联系人:梁黎青、黎贞安,电话:84112344、84112342,电子邮箱:jwbjhk@mail.sysu.edu.cn,办公地址:广州南校园生物楼西梯224办公室。

 

附件:本科教务系统课程信息表

 

        

 

教务部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