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度与有关阿拉伯语国家互换奖学金的通知
教务部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度与有关阿拉伯语国家互换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9年度与有关阿拉伯语国家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欧[2019]72号),我校拟选派优秀本科生赴阿拉伯国家相关高校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院系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学生申报遴选工作。
二、被推荐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2001年3月20日以前出生),应为阿拉伯语专业,国内普通高校四年制二、三年级或硕士一年级学生;
(2)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2(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三、资助内容和实习期限
1. 留学期限5-10个月
2. 学生留学期间外方政府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选派办法
本项目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向外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待外方落实后另行通知。
五、我校获批推荐名额
科威特互换奖学金(1人)
苏丹互换奖学金(1人)
约旦互换奖学金(2人,仅限派女生)
六、时间安排
1. 院系须于3月27日前向教务部提交“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如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以及学生校内申请材料纸质版(“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申请表(学生用)”(如附件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本科期间成绩单各一份);
2. 学校审核材料后对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3. 学生于3月27日-3月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 完成网上填报;同时按基金委要求准备好对外联系材料(由于有3个不同项目,请提醒同学们按照自己的申请的项目(附件4、5、6),仔细阅读,按要求完成网上申请,并把准备好的对外联系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邮件到lihaish@mail.sysu.edu.cn,4月3日前把对外联系材料的原件送到南校教务部生物楼221)
4. 院系于4月1日前将含所在院系推荐意见的《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网上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交至教务部生物楼221。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2407;邮箱:lihaish@mail.sysu.edu.cn。
附件:1. 关于遴选2019年度与有关阿拉伯语国家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2.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院系用)
3. 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申请表(学生用)
4. 科威特互换奖学金
5. 苏丹互换奖学金
6. 约旦互换奖学金
7.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