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今年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确保2017届本科毕业生能按时离校奔赴新的学习或工作岗位,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并认真按照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在毕业审查过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将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请有关工作人员认真查看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2)。
2.对2017届联合培养毕业生,有关院系需提前做好毕业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毕业资格审查顺利进行。
3.2017年毕业资格审查中,对公共选修课程中的核心通识课程和一般通识课程所修学分不再做分类审核,只审核公共选修课程所修的总学分。
4.考试作弊学生若考试作弊行为发生在新修订《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中大教务〔2015〕138 号)实施之前,按照“中大教务[2012]49号”文件执行,即满足条件者,可以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考试作弊行为发生在新修订《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中大教务〔2015〕138 号)实施之后的学生,不得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5.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的毕业审查由开设院系负责审核,辅修证书由学生所属院系负责发放,双专业、双学位证书由开设院系负责发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开设院系要及时和学生主修专业院系做好沟通工作,未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者,不予发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日程安排表
2. 毕业资格审查用户操作手册
3. 预计2017年6月完成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
4. 主修专业延读学生名单汇总表
5. 双专业双学位延读学生名单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