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2016年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申办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6〕290号

各学院、直属系:

2016年学生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申请与审批工作定于本学期11月底完成。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10月31日前,各学院、系将本单位拟对2015级开设的辅修专业、2014级开设的双专业、双学位计划表报送教务管理办公室学籍管理科,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iqy5@mail.sysu.edu.cn。开设计划表上需写明接收学生人数和要求,是否独立开班,开课校区等信息,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开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计划表下载路径:教务部主页—下载中心—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开设计划表)

2、11月4日,教务部公布全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开设计划表。

3、11月4日-11月11日,申请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本院、系办公室。(申请表下载路径:教务部主页—下载中心—中山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中山大学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1)2015级按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申请修读辅修之前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均不能选择本门类专业下的某一专业作为辅修

2)2015级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数在2.0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3)2014级学生第一、第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在2.8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专业,绩点数在3.0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4、学生填写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的主管教学领导提出意见后,于11月18日以前送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主管教学领导批准(不同意者须退回材料),并将批准后的学生名单于11月25日以前报送教务管理办公室学籍管理科(需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liqy5@mail.sysu.edu.cn),由教务部审核并报学校领导审批。经批准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从2016学年春季学期开始上课。

5、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需按规定缴费。

6、由于我校是多校区办学,请同学们充分考虑跨校区修读课程在交通、安全、住宿等方面的因素,慎重选择修读各校区开设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