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订与修订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9〕66号

各学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 “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内涵建设,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促进各学科专业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的科学建设和质量提升,同时结合三校区、五校园的发展格局,做好各学科专业新学年本科教学准备,现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本科培养方案修订与制订工作,并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2019级本科培养方案

请各学院(系)根据《中山大学2019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说明》(见附件1),认真组织2019级本科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实施大类招生和培养的学院(系)应同时制订大类培养方案及所涉及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公共课教学计划由教务部组织相关的教学单位开展编制工作。为加强全校课程体系的科学管理,我校从2016年起试行新的课程编码,并打通本科与研究生培养阶段的课程。2019级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请继续按课程编码规则(见附件2)进行编码。其中,公共课的编码由各公共课教学单位负责编写;凡本学院(系)培养方案的课程由外单位开出者,应提请开课单位进行编码。

二、修订在读年级本科培养方案

目前学校在读各年级本科培养方案均经过学校组织的论证。为稳定教学秩序,本科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各学院(系)和教师必须严格遵照实施。经实践,确需局部或个别调整者,需由学院(系)论证,经本单位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审批。凡未经批准,擅自变动者,将作为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或按违反教学纪律处理。

三、制(修)订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院(系)论证、审议阶段。学院(系)制订和修订本科专业(大类)培养方案,均须经充分调研论证后,经本单位的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定,于4月15日前向教务部报送以下材料:

1.培养方案说明(含本科培养方案制订和修订过程、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2.培养方案正文(文理工科按附件3要求格式填写,医科按附件4要求格式填写);

3.论证报告(参考附件5所列的提纲撰写);

4.凡在读年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请填写提交《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附件6)及拟调整后的培养方案。

此外,请在2019年12月前提交课程教学大纲。

(二)学校评审阶段。学校将于4月16日起组织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分学科的审查,由各学院(系)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院(系)修改完善阶段。学院(系)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经教学管理部门提交校领导审批。

 

    附件:

1.中山大学2019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2.中山大学课程编码说明(2019年)

3.2019级文理工科本科培养方案基本格式和内容

4.2019级医科本科培养方案基本格式和内容

5.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报告参考提纲

6.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

     

 

 

                         教务部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