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开展2018年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8〕80号
教务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实践教学对于提升和验证学生课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灵活运用理论知识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际动手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和提高野外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培养具有较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申报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和要求
1. 院(系)应结合本单位野外实习项目的特点组织申报,申报项目应为按照院(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必须开展的野外实习教学内容。
2. 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指导教师(组长)或指导教师组、实习教学大纲和执行方案。指导教师(组长)作为项目执行负责人,负责申报项目的具体实施。
3.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原则上默认为申报项目的总负责人,对本学院的项目实施和经费执行情况总体负责。
4. 对于立项的项目,所在院(系)应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并积极保障好项目的开展。
二、申报、立项、与考核
1. 申报:2018年4月10日前,将本院(系)拟组织开展的野外实习教学项目总数及需要的资助额度(附件1)等以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2. 指标、额度的下达:2018年4月中,学校将2018年度拟立项资助的野外实习教学项目指标数及资助额度下达各申报院(系)。
3. 立项:各院(系)根据本院(系)2018年度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的计划和学校下达的指标与额度,自主确定本院(系)2018年度的立项项目,同时报教务部备案,并按计划开展本院(系)2018年度的野外实习教学活动。
4. 考核:2018年底,教务部将组织进行2018年度立项项目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2019年度下达立项指标和资助额度的重要依据。
三、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的基本考核要求
1.立项项目与人才培养方案相应课程的结合程度、对课堂教学核心内容及知识点的支撑作用。
2.立项项目达到的教学目标、完成的教学任务、以及相应的野外实习教学方式。
3.学生的参与度与获益情况。
4.学院的配套与支持情况。
5.项目的支出情况。
四.2017年立项项目的总结与审核
请获得2017年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立项的指导教师(组长)于4月8日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纸质版总结报告加盖学院公章(一式四份)后与电子版总结报告一并提交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科。教务部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反馈。
联系人:沈 倩;联系电话:84111546。
联系地址:广州南校园中山楼202-1。
电子邮箱:jwbsjk@mail.sysu.edu.cn。
附件:1. 中山大学2018年野外实习教学项目申报表
2. 中山大学野外实习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教务部
201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