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启动2020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教务〔2018〕319号

教务部关于启动2020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为做好教育部2020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工作,根据《发展规划办公室关于启动2020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发规办〔2018〕67号)要求,我校需提前做好2020年已入库项目建设方案的细化和调整等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已入库项目的细化

2020年度已入库项目(清单见附件1)的相关建设单位应按照《改善办学条件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原则》(附件2)要求,细化完善项目文本(附件3-附件6),具体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未来本科办学规模、本科人才培养需求及2019年学校重点发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支持情况等,做好调研和设备资源整合工作,实事求是地对原建设方案和预算金额等进行调整和优化,避免频繁出现实施方案(设备)变更的现象。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的预算申报额度。

二、未列入2020年入库清单的项目申报要求

未列入2020年入库清单的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未来本科办学规模、本科人才培养需求,在对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详见附件2),申报2020年度建设项目。学校将在满足原入库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总体发展和新申报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的补充和调整。申报要求如下:

1. 教务部仅接受与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相关的设备购置类项目(用于本科教学的实验、实习实践仪器设备购置)的申报,与教学实验室建设相关的修缮类项目需通过总务处申报。

2.各单位应统一组织、统筹安排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个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细化、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建设方案的审核和设备购置的询价工作,避免频繁出现建设方案变更和设备价格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现象。

2.  50万元以上的设备请先准备好三家供应商报价资料,该部分资料的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3.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的相关文本材料(附件3-6)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一式七份)。提交至教务部条件保障办公室,逾期不纳入申报。

四、联系信息

联系人:林 琳,联系电话:020-84111549,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南校园生物楼311室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jwbsjk@mail.sysu.edu.cn

 

附件:1. 2020年已入库项目清单

2. 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要求

3.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子活动申报书

4.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5. 设备清单基本格式

6. 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教务部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