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中大教务〔2017〕193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69号)(见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列入验收范围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2012年—2014年间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参加本次验收。

(二)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的项目,经整改完成需在校内再次结题,可重新提请参与本次验收。

(三)在本文发布前,项目已入选国家级(同类别项目)的,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根据以上验收范围的要求,本次我校应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2至附件5。

二、验收内容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项目既定建设举措执行情况;

(二)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

(三)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后续建设规划;

(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具体情况由学校统一出具)。

三、验收程序和要求

        验收将在学校自查和校内结题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分类验收。

(一)项目自查

       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6),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请项目所在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盖章,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并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7)。

(二)校内结题

       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管理部门将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客观评价,明确项目是否已经具备资格可以参加校内结题,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结项鉴定。专家就项目建设任务执行情况、成果完成情况、成果实践应用情况、项目创新点、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建议等提出具体说明,并给出专家结项评定意见。

(三)学校审核及公示

        学校将就结题程序的规范性、完整性,专家意见的参考意义进行审核,并形成学校意见呈报广东省教育厅。校内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省教育厅验收

    省教育厅在学校自查和校内结题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完成网络验收评审。省级专家将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校内结题专家意见和实证材料等综合评判作出验收结论。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精品教材在实证材料中加附教材电子版样书)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

        省教育厅将根据项目网络评审结果,视情决定是否进入答辩、集中评审验收或实地验收。会议验收和实地验收安排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验收结果及其他事宜

        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

      通过结论下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子结论;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并完成校内结题后可再次申请省级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收资格,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对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本次验收结果将纳入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予通过项目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校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的组织与材料审核工作,于2017年11月13日前汇总提交本单位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包括结题验收项目的汇总表、各相关项目申请立项时的申报书或任务书、项目验收登记表及实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并发送电子版)。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材料请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李红,电话:84110903,电子邮箱:lihong@mail.sysu.edu.cn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项目材料报送教务部教学实践科,联系人:沈倩,电话:84111546,电子邮箱:jwbsjk@mail.sysu.edu.cn

其余类型的项目材料报送教务部质量处,联系人:丘小珍,黎理,电话:84112404、84112324,邮箱:jwbzlk@mail.sysu.edu.cn

    完成校内结题的项目需在2017年11月底前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填报验收项目材料,未在系统进行填报的将无法参加网评。系统登录的用户名及密码将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12年立项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3.2013年立项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4.2014年立项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5.2014年立项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6.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7.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中山大学

2017年11月2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