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个人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项目的指引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个人申请类项目的选派计划及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对此类项目的管理,特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受理范围
受理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受理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无需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的国家公派项目。
二、工作安排
受理流程:学生个人申请—所在院系审核推荐—学校公示报送
受理时间:为确保在留基委规定时间内报出公函,各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留基委要求的公函报送截止时间前10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应提交材料:
学院推荐函(OA提交,模板见附件1)
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推荐
教务部关于2018年本科实习教学基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及资助经费划拨的通知
教务〔2019〕87号
教务部关于2018年本科实习教学基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及资助经费划拨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按照《教务部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实习教学基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9〕28号)的要求,经专家评审和教务部讨论,2018年评出的11个基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均为“合格”(附件1)。
请各基地项目负责人继续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进度安排,有序开展2019年实习基地项目的建设工作。
本年度建设经费将在2019年7月底前分两次划拨(附件1)。请各基地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山大学文理工科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