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高校第九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广州市教育局通知(附件1),为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探索,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现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广州地区本科高校、研究机构申报范围仅限于重大招标项目”,且重大招标项目按照指定课题名称申报。与我校办学定位与性质契合的课题名称如下:
(一)广州地区高校与广州市属普通高中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改革探索。
(二)以互联网+推进广州地区高校教学资源共享及学分制改革。
二、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根据通知要求,原则上每单位重大课题1项,申报
教务部关于进一步制(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及课程简介的通知
教务〔2017〕123号
教务部关于进一步制(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及课程简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鉴于我校2017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已于5月中旬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为保证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启动相关课程培养大纲制定和修订工作。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制定和修订范围
本次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制(修)订工作应以我校2017年经审议通过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纳入2017年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均应编写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请各教学单位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统一格式做好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简
测试——教学研究项目表格下载(USC专用)
请下载附件表格,填写后作为附件上传至USC项目申请页面。
教务部关于2017年劳动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教务〔2017〕96 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办〔2017〕49 号文,现将我校2017年劳动节放假期间全日制本科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7年5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二、放假期间各校区自习时段(08:00-21:35)开放以下课室供学生自修:
广州校区南校园:第一教学楼;
广州校区东校园:教学大楼B、D栋一楼、二楼的所有课室;
广州校区北校园:新教学楼;
珠海校区:教学大楼F区二楼、三楼的单号课室;
中山大学教务部
2017年4月21日
教务部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7〕87号
教务部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54号),根据我校本年度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点,本次将主要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推荐工作。结合省厅通知及学校实际,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培养一支适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求的教师队伍,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
教务部关于加强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7〕73号
各学院、直属系:
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下同)是本科教学阶段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鉴于2017届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已陆续开始,请各单位继续加强对毕业论文的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组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指导、过程检查和成绩评定工作。为确保论文质量,每位指导老师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原则上不超过6篇。
请各单位于4月5日前将《中山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选题统计表》(附件1)报我部备案。
教务部关于征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
教务〔2017〕55号
教务部关于征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详见附件1),为服务和支撑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新工科教育领域的研究,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加快我校工科专业建设,现面向各院(系)征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课题选题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 主要研究内容:
新工科研究和实践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开展。主要内容分为:
(一)工程教育的新理念:结合工程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国内外工程教育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研究新工
转发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类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转发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类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类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见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3/g03l/29935.htm。
部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面向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研究生,有关申请程序如下:
一、材料准备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上述通知,按照具体要求审核自身条件,准备相关材料。
二、材料提交
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生请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拔流程准备完整材料(院系需填写附件表格)。所在院系审核推
教务部关于统计本科教学工程在建项目相关经费2017年使用计划的通知
教务〔2017〕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办公室关于收回2016年度学校预算项目经费余额的通知》(预算〔2016〕142号),学校已于2016年底清理收回未执行完毕的预算项目经费,其中包含部分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学校预算经费。
由于2016年是政策执行的过渡期,为了做好本科教学工作相关建设项目工作的经费保障,教务部门拟从2017年预算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以支持上述项目的建设工作。为此,现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在建项目的相关经费使用计划和统计工作。教务部将根据统计情况,对在2017年有相关经费使用计划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项目拨付相关建设
2017年上半年本科学生补发学生证受理时间及流程
2017年上半年本科学生补发学生证受理时间及流程
(2017.3-2017.7)
受理日期
领取日期
领取日期
(东校园、南校园、北校园)
(珠海校区)
3月8日
3月17日
3月21日
4月5日
4月14日
4月18
教务部关于2017年我校在研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经费报销和结题管理的通知
教务〔2017〕24 号
各有关学院、直属系:
十二五以来,我校有多批学生团队获得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和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资助。为保障各资助项目的顺利完成,进一步规范上述项目管理流程,加强经费使用和结题管理,现就2017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使用
各类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应根据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参照《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经费报销指南》(附件1)规定范围内合理安排经费开支。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获得立项的相应年度内完成经费报销工作(即每年第一批立项项目,应在当年的12月8日前完成经费报销。每年第二批立项项目,应在
中山大学关于举办第一届卓越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中大教务〔2017〕7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单位):
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育人文化氛围,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优秀的师资队伍,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根据《中山大学卓越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启动中山大学卓越教学奖的评选,表彰和奖励一批师德高尚、学术优秀、长期投入本科教学一线工作、教学成就卓越、得到师生公认的教师。
中山大学卓越教学奖分“名师奖”和“青年奖”两类,每类奖项每两年交叉评选一次。2017年启动名师奖评选,2018年启动青年奖评选。
现就2017年名师奖评选的有关事项
中山大学关于举办2017年中山大学青年教师授课大赛的通知
中大教务〔2017〕6号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为促进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交流,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学校决定于2017年2月至6月期间举办2017年中山大学青年教师授课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校在职且近三年内承担过本科课堂教学任务,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青年教师。讲师、助教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含1月出生,下同),教授、副教授年龄在45岁以下(1972年1月以后出生)。
为鼓励更多青年教师参赛,往届中山大学青年教师授课大赛获一等奖以上者请勿重复参赛。
根据《中山大学卓越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历届
教务部关于2017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7〕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穗教高教〔2016〕64号),广州市教育局面向广州地区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的校内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课程与教学研究、平台建设、特色活动、创新创业训练四大类。
(一)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面向广州地区高校教师。课程类项目旨在构建创新创业梯级课程体系,鼓励教师开发基础启蒙类、兴趣引导类、知识技能类、实践实训类、创新性和批判性思维类、创新创意类课程;针对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需求,开发财税、
教务部关于2016学年第二学期注册通知
教务〔2016〕4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我校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注册时间是2017年2月19日。
为了顺利完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办法:学生本人持校园卡及学生证到注册地点注册。
二、注册安排:
校区
注册地点
具体时间
广州校区南校园
各院(系)办公室
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在中山医学院驻南校区长学制学工办
教务部关于同意2016年各学院(系)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通知
教务〔2016〕398号
各学院、直属系:
经审核,同意杨欣等209名同学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其中修读双专业157人,修读双学位5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各学院(系)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名单
教务部
2016年12月15日
教务部关于同意2016年各学院(系)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通知
教务〔2016〕384号
各学院、直属系:
经审核,同意雷舒婷等1642名同学修读辅修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6学年度各学院(系)同意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
教务部
2016年12月14日
教务部关于2016学年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申报和排课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6〕337号
各学院、直属系、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以下称“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科生的知识体系及提高本科生的综合素质,现将2016学年春季学期通识教育课程的申报和排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体系和课程开设需求
我校现阶段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含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简称“核心通识课程”)和通识教育一般课程(简称“一般通识课程”)。其中,核心通识课程由通识教育部组织开设的“中国文明”、“全球视野”、“科技-经济-社会”、“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四大板块课程及各院系向其他院系开放的跨院系跨专业基础课程两部分组成,实行立项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