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临时/校外教师
开课单位如何聘请临时短聘教师(含境内、境外人员)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作为课程的主讲教师)
开课单位填写《中山大学临时短聘教师申请表》,在OA系统起函,经单位党政负责人(主管教学负责人和党委书记)审核并签批意见(审核聘请临时短聘教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必要性,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把关和师德审核),流转给教务部审核课程开课信息后,报人力资源管理处进行审批。如涉及境外人员,需先流转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境外人员身份背景后,再报教务部、人力资源管理处。
开课单位如何申报邀请校外人员(含境内、境外人员)临时参与课堂教学?(作为嘉宾临时参与某一次课堂教学)
由任课教师或开课单位教务员在本科教务系统调停课模块发起报备申请,调停课类型选择“校外人员参与课堂教学”,调停课原因默认为其他(可自行选择其余原因),填写校外教师姓名、详细原因,证明资料上传经开课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山大学邀请校外人员临时参与本科课堂教学申请表”扫描件。
如涉及境外人员,应先OA 报请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并将审核记录与申请表合成一个文件上传,再提交教务部备案。
如在申请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调整的同时,需报备校外人员参与课堂教学,可选择相应的调停课类型(如仅调整上课地点)并填写调整后上课信息及校外教师信息,上传“中山大学邀请校外人员临时参与本科课堂教学申请表”扫描件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