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本科教学管理规定》,任课教师应按课表规定的教学周次、具体时间和地点授课。教师因故需调停课,应通过教务系统“调停课管理”模块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申请手续。调停课管理遵循最少次数原则,原则上每1学分的课程调停次数不超过1次(因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上课,不计入调停课次数)。调停课申请由开课单位审批,报教务部备案。因调停课导致所缺学时数应及时补齐。
通过教务系统--调停课申请模块进行调停课备案。申请后请关注审核状态并提醒相关负责人及时审核。
调停课申请由学院主管本科教学领导审批,教务部备案。如申请线上教学,须开课单位二级党组织书记知情并同意,主管本科教学领导审核时应写明“二级党组织书记已知情并同意线上教学”。
如时间紧迫,任课教师须先联系开课单位教务员紧急备案,同时尽快在系统申请。教师难以及时申请调停课的,教务员可代为提起调停课申请。
需与学生沟通调整后的时间是否合适,选择与学生其他课程时间不冲突的时间进行调整。暂时无法确定调整后时间的,可先申请停课,尽快确定补课时间后在原申请条目上进行补课备案。
教务系统课表默认读取A角老师为授课教师。如调整为B角教师上课,需要在系统中提前报备,以便师生课表、督导系统、工作量管理等系统获取准确的上课教师信息。
授课地点与排课不一致的,均需要在系统中提前报备,以便师生课表、督导系统等获取准确的上课地点信息。
已完成调停课备案,但安排有变的,可由学院教务员联系教务部工作人员退回进行修改。
注:学院审批调停课申请通过后,应及时告知师生调整结果,保证师生及时获知调整后的上课信息。因存在撤销申请的可能,调停课申请通过后原占用课室等资源仍不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