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辅修包括辅修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三个层级,三个层级逐级递进。辅修专业须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辅修学士学位修读须跨本科专业类进行。修读辅修的学生必须按照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课程,微专业学分不低于12学分,辅修专业学分不低于25学分,辅修学士学位学分不低于60学分。
学生每学年春季学期可申请辅修。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一个辅修学士学位,但可修读一个或多个微专业。学生主修专业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可申请辅修微专业、辅修专业;学生主修专业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者,可申请辅修学士学位。
不可以。修读辅修微专业、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当在主修专业完成时修完辅修学分,未修满辅修学分者,可申请将辅修微专业、辅修专业的学分转为主修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
可以。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完成时未能修完辅修学士学位课程的,可申请延读,主修同时予以延读。学生申请延读一般以一年为期,可多次延读,但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修读辅修微专业、辅修专业的学生,取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资格,同时完成微专业、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方可申请微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微专业证书不在学信网标注,辅修专业证书在学信网标注。
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同时完成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并经辅修开设院系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申请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可以。如辅修开设院系某专业同时设置多层级的辅修,学生可申请在不同辅修层级之间互转。比如某个院系在开设某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同时,也开设该专业的辅修专业,学生可对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申请将其辅修学士学位学分转为辅修专业学分。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同时完成微专业、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可申请微专业、辅修专业证书。
学校转院系专业工作每学年春季学期(每年上半年)进行。转院系专业接收计划的时间具体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学校公布转院系专业计划后,会预留时间给学生申请,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在本科教务系统进行提交申请即可。
各个院系均已制定了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内容含申请要求、考核方式与流程等。每年各院系专业接收计划由各院系根据办学实际确定并报学校审核,以当年学校统一公布的转院系专业接收计划为准。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院系专业:(一)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院系专业者;(二)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或达到退学条件者;(三)其他规定不能转院系专业的情形。
如无以上情况,且符合接收院系规定的申请要求,则可申请转专业。
转院系专业申请采用教务系统网上申请形式,即不需要再填写纸质申请表交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及接收院系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上审核。
网上申请需简述申请转院系专业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内,需精炼文字。奖励、论文发表等情况也须控制在300字内。如果接收院系另外提出递交陈述书或获奖证明等材料,可根据各院系具体要求提交。
不可以,转院系专业申请时,每位学生每次只能申请一个院系专业。请学生慎重考虑,确定后再提交转院系专业申请。
各院系接收本科生转院系专业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各专业的考核方式,包括笔试、面试等。转院系专业考核由各接收院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照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学生应留意相关院系在教务系统公告栏发布的考核通知。
各专业情况不同,有些专业要求学生转入后降级,有些专业不要求降级。在院系接收本科生转院系专业实施细则中未明确注明是否需要降级的,将由接收院系根据转院系专业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和笔试面试等考核情况确定。
有可能。由于我校有多个校区(园),一年级集中在南校园培养,学生如转入珠海校区、深圳校区院系,有可能需跨校区(园)补修课程,因此,请各位学生充分考虑跨校区(园)修课在交通、安全、住宿等方面的因素,务必慎重对待转院系专业这一选择。
已转院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课程考核。无故旷考、考核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参加补考或重修。当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影响转院系专业结果,但当学期期末考核成绩将如实记录在学生成绩单中。学生修满专选或公选课程学分后,仍有不及格的专选或公选课程不会影响毕业,但可能影响评奖评优、推免生遴选、出国留学等。
如果原专业有设置辅修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学生可申请将原专业作为辅修,学生在原专业修的课程也符合辅修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培养要求,可以向原院系申请将转院系专业前修的专业课程学分转为辅修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学分。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