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选聘对象为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无违规违纪记录;
(2)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依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课程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
(3)不影响自身学习,研究生须征得导师同意,本科生须征得辅导员同意;
(4)完成学校组织的助教资格培训并通过考核;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学校为因本科一年级集中培养、院系间师资共享等原因跨校区/园担任助教的学生提供跨校区/园教学补贴,补贴将发放至助教个人银行账户。跨校区/园教学补贴根据标准按实际往返次数核算,标准如下:
(1)广州校区⇋珠海校区:不住宿90元/人·次,住宿120元/人·次;
(2)广州校区⇋深圳校区:不住宿130元/人·次,住宿160元/人·次;
(3)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不住宿360元/人·次,住宿400元/人·次;
(4)广州校区三校园之间往返(南⇋东、南⇋北、东⇋北):20元/人·次。
学生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助教资格培训并通过考核,再联系开课单位了解助教招聘信息,如符合条件,可申请应聘相应岗位,在开课单位组织选聘后,参加助教岗前培训,获得助教聘书后正式受聘。
助教承担课堂教辅、组织讨论、辅导答疑、协助实习实践等辅助教学任务,不任课,具体职责包括:
(1)协助主讲教师开展教学准备及课程资源建设。
(2)坚持随堂听课,协助主讲教师做好课程班级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主动收集和反馈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主讲教师为学生辅导答疑,原则上每次课后都应安排,及时提供学习和研究指导。
(4)协助主讲教师检查作业,反馈教师评定的作业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协助开展小班研讨、习题讨论课。
(5)协助主讲教师组织课程考核,包括试卷统分,复核成绩,反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等。
(6)协助主讲教师开展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学,包括预做实验,准备实验材料,指导学生实验或实习等。
(7)协助主讲教师开展在线教学,包括维护在线教学资源,组织在线讨论,整理和分析学生在线学习各类数据等。
(8)协助主讲教师开展跨学校、跨校区的教学克隆班教学。
(9)完成主讲教师布置的其他辅助教学工作。
助教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且无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可按实际承担的课程教学学时获得相应酬金,酬金将发放至助教个人银行账户。助教酬金标准为70元/学时,助教酬金计算公式:助教酬金=70元/学时×实际承担的课程教学学时。一名助教一学期最多承担108学时课程岗位的助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