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校投入专项经费,设立大创项目,支持非毕业班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研究项目设计、实施、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开展科研训练。
主要需要完成选题、立项申报、任务书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教务部每年末组织次年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开展工作。院系负责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申报项目,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及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教务部审核备案后,按程序公布校级立项名单;根据各院系推荐排序,按比例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立项名单;核拨项目经费。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资助范围。
2. 项目参与者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不包括毕业班本科生);每组学生数不超过5名,每位学生每年仅可主持1项、参加(含主持)不超过2项。项目延期或未通过验收的主持人,在结题验收前不得参加新项目;具有项目中止记录的主持人,不得参加新项目。
3. 项目必须配备有本校1-2名导师。导师应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担任。
4. 项目应在立项年度完成预期的研究内容,完成全部的经费报销及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项目执行期为1年,一般年初立项、年末结项。但是,毕业班学生7月即离校,无法完成剩下半年的工作,所以毕业班本科生不能申请毕业年度的项目。
项目内容及其参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由项目主持人在中期检查前通过“大创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由项目导师、项目归属学院进行审核。
项目组按照任务书完成全部研究内容,由项目主持人在“大创系统”提交结题申报书,并附项目相关成果材料,经导师审核后即可申请结题。院系组织专家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结题结果分优秀、良好、通过3个等次。
主要步骤为:论文选题及确定导师、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查重、导师评阅、院系审核答辩资格、论文终稿审核提交等。
不可以,毕业论文选题坚持一人一题原则。每一位毕业生应独立完成,不可两人(含)以上合写论文。在资料准备、方案制订、实验实施等环节,允许以小组形式进行。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经院系审批后实施。
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毕业论文采用规范汉字撰写。
毕业论文应包含实验数据、问卷调研、社会调研或文献调研等实质性内容,鼓励学生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训或社会调查等实践中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按学校规定格式要求撰写;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毕业论文采用规范汉字撰写。论文正文部分一般不少于8000字,具体字数以各院系管理细则为准。
每篇毕业论文都必须进行规范性检测(查重)。重合率以各院系管理细则为准。
通过中山大学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论文检测及审核”模块开展查重工作。院系负责组织落实毕业论文检测工作,每篇毕业论文一般有2次检测机会。
毕业论文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答辩由院系组织实施,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资格,人数不少于3人,导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过程和评价意见须有书面记录,并由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确认。
毕业论文总评成绩由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未获得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或答辩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毕业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
院系按不高于5%的比例评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审核备案并发文公布。
论文盲审版为去除封面、扉页、致谢和学术诚信声明的论文全文,主要用于校内抽检、送上级部门抽检。
教务部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检毕业论文,对抽检不合格者,将根据情况作出责令修改论文、重新答辩、延迟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等处理。
对抽检不合格者,将根据情况作出责令修改论文、重新答辩、延迟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等处理。
一般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开展。毕业论文终稿审定须在每年毕业资格审核前完成。在此基础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院系结合教学计划确定。
毕业论文的基本结构为:封面→扉页→学术诚信声明→摘要→目录→正文(含绪论、主题、结论)→参考文献→附录(如有)→致谢。